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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检验科术前八项诊断试剂供应商公开竞争性谈判的公示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18-04-19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

检验科术前八项诊断试剂供应商公开竞争性谈判的  

为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的采购和管理,按照《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检验科术前八项诊断试剂供应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比选检验科术前八项诊断试剂供应商现将比选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通过资质审查合法的比选人均可参加比选;

2、比选人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提供的产品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效期内的注册证、认可表等有效证件;

3、厂家授权或国内总代理授权委托书;

4、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须出具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 

5、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

6、比选商为免疫试剂供应商,所供检验科术前八项诊断试剂品种齐全;

7、参加本次比选,近三年内无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及其它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8、因试剂质量问题在医疗单位发生过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不得参与本次比选试剂质量问题以权威部门的鉴定为准; 

9、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比选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二、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产品无假冒伪劣产品所有产品均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商标品牌、进口品牌需有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2、所提供的试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合同;

3质监部门及药监部门有权对中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商品质量抽检。抽检样品和检测鉴定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三、比选文件构成内容:证明比选人资质文件

1、比选产品相关代理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

4、法人代表和比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7、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比选产品的注册证、生产制造认可表等复印件;

8、比选承诺函;

9、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比选文件制作

1、比选人应按比选文件构成内容及顺序编制目录“证明比选人资格的文件”两册。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比选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名、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人比选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五、比选报价

必须是四川省卫生厅挂网产品,分两次报价,不得高于挂网历史最低价。

六、评选

1、本比选为检验科术前八项诊断试剂的供应商,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合同期首签一年。

2、须有满足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行公开比选。

 

3、比选小组将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原则和比选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比选文件进行评审。以报价结合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选供应商,根据有关规定评选小组作出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对未中选的比选人不作任何解释。

七、送货方式按医院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

八、售后服务

供货单位承担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供货方提供的试剂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医院即停止付款。待问题查清并解决后再按余额兑付。

九、商务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1、供应商应具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2、配备一台术前八项分析仪,设备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

3、供应商负责无偿对检验科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及学术支持,达到能熟练操作仪器;定期对仪器无偿进行保养;仪器出现故障在24小时内无偿完成维修;

4、负责免费完成分析仪与医院PACS系统对接。

十、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8年 4 月18日起至2018年4月 2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比选文件到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药剂科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花女士       电话:1398013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