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需对“桶装水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各科室需求,不定期送水,每年水用量预估数: 8000桶,规格18.9L/桶,产品为天然泉水或天然矿泉水。
2、付款方式: 按实际使用桶数支付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
3、使用地点: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
三、服务期限:2023年6月15日——2024年6月14日
四、技术要求
1、本次采购的矿泉水应符合(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清单必须与采购物资相符且在规定有效期内,且包装整洁无污染。
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4.交货验收时每件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5.供应商若提供伪劣假冒商品或者非合格全新正品的,若出现任意一种情形,即按照采购人本次供货总金额进行处罚并赔偿相应损失。
6.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7.供应商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8.供应商及其所供应的物资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9.供应商在配送桶装水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五、商务要求
1、供应商免费提供饮水设备(目前大部分科室都具有饮水机,中选供应商要保证其功能正常,无条件给予更换和维修)
2、供应商需在接到送水通知后,1小时内(预计每批次约100桶水,可能出现零星配送) 运送到指定地点,约40个点位。
3、履约时间内,供应商应提供7*24电话支持和现场支持,并保证充足供应。
4、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资料(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逾期报名单位恕不接受。
六、公告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17:00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密封后送到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采购科,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部门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清单(必须注明品牌及单价)
6、服务方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钟女士
联系电话: 13458066107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启明星大道129号
附件:
报价单:(可报多个品牌)
名称 | 单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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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装卸费、运输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
公司(盖章):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