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服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控制价:9.9万元。服务期限为1年
四、服务地点: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
五、维保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报名前请自行查看了解现场情况,不统一组织。
六、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条件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提供佐证,加盖公司鲜章)
(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提供近3年以来2—3个类似业绩(须提供维保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维修、维保发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查看现场后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常用配件维修报价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保时间(大于1年)。自行踏勘,不统一组织。附常用配件清单,作为后期询价的参考依据。
七、商务要求:
(一)乙方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安排服务。
(二)乙方应于每月对甲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一次,并有记录和科室签字。
(三)接到甲方的维修电话后,乙方需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现场人员相对固定,有突发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预案,预案中应包括应急处理措施及常用维修配件储备、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姓名、联系电话、到场时间等详细方案。
(四)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一切的规章制度。维修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若在维修或路途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者其它人生损害事故等,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确保甲方的设备正常运转。为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的与甲方协商设备维护保养时间。
(六)每次更换的配件单价在200元以内的,由维保方承担,2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常用配件乙方按照报价明细提供维修清单,医院另行支付,不常用或者价格高的配件,由双方询价后支付。
八、对维保方处罚:
(一)若没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每发生一次,在维保费中扣减1000元,以此类推。
(二)因维保方过错而造成设备损坏或其它事故的,还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和刑事等相关责任。
(三)甲方抽查乙方维保记录,欠缺按200元/单项扣款。
九、报名要求:
(一)按相关要求准备资料,胶装,密封,盖鲜章。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文件送达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采供科。
(四)文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五)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00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六)现场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日10:00,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行政四楼二会议室(授权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联系人:陈老师 0816-4364474
监督电话:0816-4335626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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