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医院眼视光服务水平,满足患者多样化需求,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运营方,共同开展医院眼视光中心对外合作运营项目。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公司或者个人前来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眼视光中心对外合作运营项目。
二、招租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方式。现场二次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以出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三、底价:总价不低于2.4万元/年。
四、合作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项目内容:
(一)具体位置及面积:智慧医疗大健康管理中心门诊四楼,面积为85平方米。
(二)合作内容:框架镜(单焦眼镜、离焦眼镜)、角膜接触镜(含软性角膜接触镜、角膜塑形镜)验配、视功能训练产品、视功能检查与训练、青少年近视防控、干眼康复、眼健康科普筛查、低视力康复等相关服务及附属产品。提供各项便民措施,具体服务内容须经医院同意后开展。无偿配合医院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宣传、义诊等活动。
(三)合作内容要求:
1、开展眼视光相关服务与产品经营,具体内容以医院书面同意为准;
2、无偿配合医院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宣传、义诊等活动;
3、合作期内须自行承担装修、水电等费用,未经院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不得存放危险物品;
4、如因政策等原因需收回场地,合作方须无条件配合,合同结束后装修不得拆除,不给予任何补偿。
5、设备要求:合作方需配备开展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包括:全自动电脑验光仪、综合验光组合仪、角膜地形图、生物测量仪、视力表投影仪、干眼熏蒸治疗仪、视觉功能检查仪、各类弱视及视功能训练仪器等。
6.人员要求:合作方需配备三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其中两名需具有验光员资质在岗从事工作(人员更换必须提前1个月报告医院相关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换,确保人证合一)。
7.满意度:满意度调查达90% 及以上,每年投诉≤2例。若满意度不达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承租人导致的医疗纠纷由承租人承担,与医院无关。
六、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承诺书)。
(八)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现场验光员资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资质证书)
七、提交资料内容:
(一)报价单(格式自拟)。
(二)本公告第六条资格要求需要提供的承诺函及相应证件。
八、报名要求:
(一)以上资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密封,盖鲜章。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有资料及复印件清晰可辩,若资料模糊不清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8日下午17:0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行政四楼采供科。资料不接受邮寄,不接受电话报名。
(四)现场谈判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2日上午10:00,绵阳市安州区人民医院行政三楼远程会议室(参加现场谈判的授权代表需带身份证原件)。
报名联系:陈老师 0816-4364474
监督电话:0816-4331393
2026年5月25日